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《民法典》的重要论述,促进《民法典》在全县的贯彻实施。8月28日, 我县举办“莲山大讲堂”——《民法典》学习报告会,邀请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主任、一级律师刘平刚作专题辅导报告。县政协主席马学生出席报告会,副县长林玺政主持报告会。
报告会上,刘平刚以丰富的学识、深刻的理解和多年的实践经验,就民法典的作用和重要意义,特别是合同编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的内容,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,生动活泼的案例分析,为全县各级学习、了解、掌握《民法典》指明了方向、传授了知识。整场报告立意高、内涵深,融学术性、实用性、指导性于一体,对学习宣传贯彻《民法典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
林玺政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,要深刻认识学习《民法典》的重大意义,坚定不移做好《民法典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,全面提高全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。各部门单位要将学习贯彻《民法典》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,严格依照《民法典》行使职权、履行职责,切实提高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。要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、谁主管谁普法、谁服务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落实《民法典》的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确保《民法典》在我县全面有效实施。
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,其他在职县级领导,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、乡镇长(办事处主任),县直党政群机关各部门、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、国家省市驻五莲单位、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负责同志,30家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报告会。